北京化工大学教育基金会(英文译名为:Beijing University of Chemical Technology Education Foundation,缩写为:BUCTEF)是由北京化工大学发起设立的教育基金会,于2011年11月18日获北京市民政局批准设立,2011年12月28日举行基金会成立大会。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基金会原始基金为200万元(人民币),系北京化工大学自有资金。
一、学校概况
北京化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北京化工学院,是新中国为“培养尖端科学技术所需求的高级化工人才”而创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化工大学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北京化工大学经过60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哲学、医学等学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形成了从本科生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以及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
二、基金会宗旨
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三、基金会接受捐赠资金主要用途
支持教学和研究设施改善(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奖励在教学、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等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教师和职工,资助青年教师的培养;资助有益于国家建设的研究和开发项目;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四、基金会组织机构
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基金会理事会现有理事9人,监事1人。基金会办公室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基金会的各项日常业务工作。
五、基金会规章制度
基金会的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的相关规定,每年向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上报年度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基金会制定了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设计合理,善款使用明晰,监督全程到位,慈善引领文化。包括慈善项目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
对于项目捐赠,基金会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严格按捐赠者的意向使用捐赠资金,向捐赠者报告捐赠资金使用情况。除捐赠协议**殊约定外,基金会不从捐赠资金中提取任何管理费。
民族的未来在教育,北京化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热忱希望得到海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广泛支持和大力协助,共同为北京化工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