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化工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明确基金会微信公众号管理职责,规范基金会微信信息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微信公众平台是基金会对外宣传与信息交流的重要阵地,必须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和综合改革,服务师生,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时刻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传递网络正能量。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基金会微信公众平台由基金会办公室负责信息管理及资料收集、整理、发布等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  基金会微信公众平台供稿来自基金会办公室,即由基金会办公室负责提供相关信息,对信息进行编辑与发布,并对文章素材选取、文章排版、文中错别字负有发布责任。

 

第三章 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五条 基金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遵守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六条 发布、转载相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七条 信息发布要保证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文字简洁、表达清晰、图文并茂,转载的要注明信息来源或者在文章后面注明“免责声明”,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将不予审核发布。

 

第四章 信息安全与管理要求

第八条 任何人未经基金会办公室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微信公众平台资料,信息发布及资料访问权限由基金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密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第九条 凡是违反规定擅自通过微信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从基金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京化工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解释。